影響人身心發展的四大因素分別是遺傳、環境、學校教育和個人的主觀能動性。今天,我們一起來學習遺傳的作用。
(一)遺傳素質是人身心發展的生理前提和物質基礎
遺傳素質是從上一代繼承下來的生理解剖上的特點,這些生理條件也是后天我們發展成長的基礎,如果沒有這些生理條件,那么人的發展也就無從實現。比如說,一個生來就沒有大腦的畸形兒,他后天肯定沒法思考,因為他都不具備思維的器官。這就說明了遺傳素質為我們提供了巨大的生命潛能。但遺傳又是可以塑造的,拿人腦舉例。組成我們人腦主要的功能細胞是神經細胞,人腦的神經細胞大約10的11次方個,每個神經細胞都可以接受來自1000個其他神經細胞的信息。因此,構成了一個巨大的神經網絡,大腦之所以可塑,因為這些神經網絡是可以改變的,可以不斷充實擴展。
(二)遺傳素質的成熟程度制約著人的發展過程及年齡特征
遺傳素質的成熟程度,為一定年齡段的身心特點的出現提供了可能,同時也制約著人的發展。比如,周歲幼兒學走路、青少年身高劇增、骨骼構造的轉變、性的成熟等等。我們常說“三翻、六坐、八爬叉、十個月會喊大大”,如果讓3個月嬰兒學走路,讓2歲小孩學高數,不僅是徒勞的也是無益的。所以說,只有人的發展具備了一定的生理條件后,才能進一步發展。
(三)遺傳素質的差異性對人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
人的遺傳素質也是有差異的,不僅表現在體態和感覺器官的功能上,也表現在神經活動的類型上。同樣一個嬰兒室,同一個出生日期的嬰兒們,但是表現截然不同。有的很安靜,容易入睡;有的手腳亂動,大哭大喊。有的情感表現很強烈,有的反應速度很遲緩。這些差異都與他們的神經活動類型密切相關。一個生來失明的孩子,不可能培養他成為一個畫家;一個生來失聰的孩子,很難把他培養成為音樂家;一個神經活動靈敏、智力超常的兒童,就很容易培養成才了;相反,如果是一個天生弱智的兒童,則會給教育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。
雖然說遺傳素質很重要,雖然它為人的發展提供了生理上的可能性,但人最終成為什么樣的人,并不是遺傳素質決定的。歷史上有很多遺傳決定論的主張,比如“性也者,與生俱來也”、桑代克的“道德品格是受精卵遺傳基因決定的”、高爾登的“血統論”等這些論調都是不科學的。因為它們都否認了社會生活條件和教育的作用。